热线电话:17778124896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主营: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咨询***律师大兴区,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6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 李吏民 先生   QQ在线咨询12456347
手机号码: 17778124896
公司官网: www.jklst.com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咨询***律师大兴区,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0-03-11 06:25:04        

咨询***律师新建和重建农村房屋须知


农村许多房屋由于建造时间早、建造技术不足,导致到现在许多房屋十分破旧,随时面临倒塌的***,因此许多农民朋友急需对房屋进行重建。对此,为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安部充分听取了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后,在2018年8月23日发布了《公部关于印发lt。尽管现在去行政***办理相关手续较以往已经十分便捷,可对许多需要重建房屋的农民朋友来说,仍旧是太过复杂复杂,不知道该办什么手续,向哪里申请,今天京坤律师简单整理了一下相关的一些问题,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农村的房屋重建的相关手续

农村房屋重建,主要是依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或者村民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农民朋友想要重建房屋,要满足两个条件:

1.符合城乡规划,一个城市、农村的建设,想要井井有条,都是需要规划部门进行规划的,不能由大家随意建造,因此,如果想要进***屋重建,首先就要满足相关规划。大家可以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了解。(三)评估机构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并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现场要两名注册评估师现场说明。同时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域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如果大家想要重建房屋,还是需要查询一下当地的文件或者可以向当地规划部门进行咨询。

二、回村人员办理土地建设住宅相关手续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城镇非农业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会同意后,依照?“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审核、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批准后,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的审批程序办理。经常有被征收人过来询问,我的房子在***规划区里,刚刚给我看过***安置协议,对于补偿我很不满意,请问律师我该如何提高补偿呢。

中国律师www.lawyreku.cn

燕郊网站建设www.dxsem.com



咨询***律师无证房屋***有补偿么


***户注意了,无证房屋***是有补偿的。一般无证房屋可以分为两类,*类就是符合城乡规划的合法建筑,另一类则是建筑。下面就由小编来具体讲解一下两类无证建筑的分类标准和补偿标准。

一、合法的无证建筑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因此,只要建造房屋的行为是合法的,没有证的房屋也是合法的。这些合法的无证房屋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建筑建造合法但是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这样的建筑在***时没有任何手续,***部门便不想给予补偿。其实,这类建筑完全可以通过补办或者及时重新申请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在***时也应当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二)第二类建筑为老建筑,建造时间早于相关***的出台。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这些建筑虽然就今天的***看来不符合相关规定,但是建造初期并不,可以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国《物权法》、《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应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二、的无证建筑

的无证建筑,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这些建筑主要包括:

(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四)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性建筑的建筑物;

(五)通过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作为被征收人应当对自己的房屋足够重视,警惕征收方的强拆、偷拆等行为。因此,该类无证建筑是没有征收补偿的,不过在征收实践中有的地方征收部门也给予了建造成本价的补偿。


咨询***律师咨询***律师

【案件背景】

2016年9月1日正午,2名身穿制服人员在非工作时间、未开、未由法官带领下强行到李女士家中张贴腾地公告。李家人觉得还在走***程序当中,且裁定还没有下达,对于***帖公告存在分歧,当即要求不能张贴公告,并且要求报警处理,进而与发生了冲突,造成李女士的丈夫廖先生突发不适并在***去世。李家准备将运回家中时,却惨遭抢走……廖先生作为参加过越南老兵,在之后却惨遭这样的待遇。因此,如果被征收人已经签订协议并领取了征收补偿款,就意味着其与***之间不具有***上的利害关系了,也即不再是适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就不会给被征收人了。恐怕不仅仅是悲剧,而是令人不寒而栗的剧了。当下事件被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被广大的公众所知。而这场被人人感叹不幸的主角正是臧云律师的当事人,那事情的前因后果到底是怎样的呢?北京***律师事务所

上世纪90年代,李女士等人购买了现地址为开福区大塘基社区的地块。原望城县***向购买人发放了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企业本就是以营利为目的存在的,如果连经营的场所都没有了,不仅不会营利,还有可能使一切停滞,无法重新开始。后开福区***根据湖南省***(2012)政国土字第1915号《湖南省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征收李女士房屋在内的社区地块。但李女士发现该批文中的征收范围并不包括大塘基社区,并于2015年向开福区提起***,请求撤销开福区国土局作出的《限期腾地决定书》,2016年5月驳回李女士的***请求,李女士在上诉的同时通过邻居的一次***得知了自己房屋所在的地块早于2004年被扣上了集体土地的帽子,为弄清该地块的土地性质,更为自己的房屋讨说法,李女士找到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的臧云律师,并委托臧律师为其***。北京***律师

【***过程】

通过前期的调查,臧律师发现长沙市手中的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显示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为国有土地,为拨开迷雾还李女士一个安心,也还这片土地遍地清新,臧律师帮助李女士向湖南省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09X号集体证。其次,是在整个企业征收后,如果无法另行择址搬迁建设,或者直接选择***补偿,可以用大量的整体资金做***或者投入其他行业。随后李女士以行政复议结果还没有出来为由,要求长沙市中级中止关于《限期腾地决定书》的***,但未被采纳。

湖南省在受理复议申请之后,长沙市在书面答复中称其颁发集体证的行为证据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因2004年9月某社区居民会向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开福区分局提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和权属来源证明等材料,开福区国土分局在受理申请并对土地进行了地籍调查之后,于当月作出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认定通知书,长沙市随后审核批准颁发了09X号集体证。我国《村民委会***法》也规定,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按照长沙市的说法,其具体行政行为自然是一点问题没有。

但是臧律师提出,其作出的09X号集体证完全违反法定程序,长沙市并没有遵循《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公告并确认登记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便直接为某社区居民会颁发了09X号集体证并确认相关土地为该居委会集体所有。企业***也一样,***既给企业造成不利困境,也能给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且在09X号集体证作出之前,所涉部分土地的性质登记为国有土地,在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房用地许可证尚未失效的情况下,长沙市便根据某社区居民会的申请将土地登记为集体所有,这就导致在同一块土地上同时存在两种性质不同的土地使用证。

然而在一切还未尘埃落定之前,就发生了文首的事件。廖先生在张贴《腾房通知》的时候倒下,还未见正义铺满便永远的闭上了双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之后李女士一家陷入了久久不能平的悲痛,直到臧律师带来的好消息这才让他们稍感安慰。原来是湖南省采纳了臧律师的观点,认为长沙市颁发附09X号集体证违反法定程序,且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于9月8日作出决定: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长集有[2004]第09X号)。

【律师说法】

根据目前的土地管理制度,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对分子依法减刑一样。而国有土地变为集体土地,是很不正常的,就像对分子特赦一样。

而将集体土地登记给一个居委会,更是极其费解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或者村民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可知,集体土地的权利代表,或者是村委会,或者是村集体***,或者是村小组等等,不可能是居委会或者其他非农村***。我们不反对坚持去争取合理的补偿,但是一定得是正确的方法,一定要是合理的补偿范围。

那李女士所在的居委会是个怎样的***呢?根据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会或者村民是基层群众性自治***。于是,结论出来了:居委会是城市里的***。但在本案中居然做了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代表!这恐怕已经不是张冠李戴,而是阴阳同路了。但是很多身在其中的农民兄弟却无法分辨,只知道土地被租出去很多年,却没想过权益一直被侵害着。北京***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李吏民先生 QQ在线咨询12456347
  • 手机:17778124896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电话:17778124896传真:010-67802920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3382208 传真:010-67802920 联系人:李吏民 1777812489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主营产品: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北京京坤,欢迎咨询...